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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无为而治的智慧

在古老而深邃的《道德经》第五十七章中,蕴含着老子极为深刻的治国理政与社会治理的智慧。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这开篇之语揭示了三种不同的处理事务的方略。“以正治国”,正乃公正、正道。在治理国家时,需要秉持公正、遵循正道。这种公正包括制度的公平、赏罚分明等。例如,一个公正的税收制度,按照公民收入合理征税,不会对某一群体过度剥削,保障各个阶层的合理权益。这如同一个稳定的架构,支撑起国家的正常运转。在政治清明时期,君主或统治者以公正之道选拔官员,官员们在其位、谋其政,将社会治理得井井有条。

“以奇用兵”,战争是一种特殊的事务,与治理国家的常规方式有所不同。奇,代表着出其不意、创新和灵活。战场上局势瞬息万变,传统的、常规的方法未必总能奏效。例如古代的军事家孙武,在指挥作战时经常运用奇谋。他指挥吴军攻打楚国,不是正面强攻,而是千里迂回,绕道敌军背后,这种出其不意的战术使吴军取得了胜利。但是这里的“奇”不是指阴谋诡计,而是在遵循军事道德的基础上,利用智慧、策略来减少伤亡、获取胜利。

“以无事取天下”则是老子思想中的核心所在。无事,并非是不作为,而是不刻意生事、不扰民。老子认为,为何要遵循这一原理呢?他给出了自己的解释:“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当“天下多忌讳”时,民众面临过多的限制和约束。比如,在一些封建王朝,统治者对商业活动设置重重不合理的禁令,商人不能自由地进行贸易,手工艺人不能按照市场需求创新手艺。长此以往,商业得不到发展,民众的财富来源被阻断,就会越来越贫困。“人多利器,国家滋昏”,这里的“利器”可以理解为权谋或者过早拥有攻击性的工具。当一个社会中人人都追求权谋之术,到处充斥着权力争斗时,国家的政治就会日益混乱。例如在中国的一些历史时期,党争激烈,官员们忙于互相攻击、争权夺利,整个朝廷陷入黑暗的政治漩涡,根本无暇顾及社会发展和民生建设。

“人多伎巧,奇物滋起”反映了过度追求技巧、新奇之物带来的弊端。当社会风气偏向于不断制造奇巧、多余的物品时,人们的注意力就会从基本的生活需求和道德建设上转移开。比如现代社会中的一些过度消费现象,各种新奇但却不实用的商品被大规模制造出来,商家为了追求更多利润不断用奇巧的营销手段吸引消费者购买无用之物,这不仅导致资源的浪费,也可能会让人心变得浮躁虚荣。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是一种非常独特的观点。老子并不是反对法令本身,而是反对法令过于繁杂。当法律变得繁多复杂到民众都无法完全理解的程度时,很多人可能在无意中就触犯了法律。一个普通民众,面对过细、过多的法令规定时,根本无法全部知晓,他在心理上就容易产生抵触情绪。而且过多法令的执行需要庞大的执法体系,这又增加了人民的负担,如果不执行到位,就容易产生许多钻空子的行为,看起来就好像盗贼增多了。

接着老子引出“故圣人云「 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圣人的“无为”,不是毫无作为,而是不妄为。让人民按照自然的规律自我发展、自我转化。当统治者不横加干涉人民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活动时,人民就能在自然秩序的作用下自我成长,比如在汉初,统治者推行黄老之学,减轻徭役赋税,让百姓自由地开垦土地、进行商业活动等。百姓在这种宽松的治理环境下,农业丰收、商业繁荣,社会一片祥和景象。

统治者“好静”,不躁动。躁动的统治者往往会不断颁布新的政策,开展众多的政治运动等。而不躁动意味着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国家的决策不是朝令夕改。政策的稳定性能够让百姓心里有底,他们便会自觉地遵循社会规范。“我无事,而民自富”,这里的无事就是不搅扰人民。比如让市场遵循自身的规律运行,政府不随意干涉,只要在一定范围内提供安全的环境、公平的交易法则就好。在这种情况下,百姓的创造力就能够得到充分的释放。各行各业的人都能专注于自己的事业,通过诚实劳动获取财富,从而实现富裕。

最后,“我无欲,而民自朴”。统治者如果没有过多的私欲,不追逐奢靡的生活,人民也会自然而然地保持质朴的生活态度。在历史上,一些君主大兴土木,修建豪华宫殿,以此满足自己的私欲。这一行为会带动整个社会风气变得虚荣浮华,百姓也会竞相效仿,社会秩序就会遭到破坏。而如果统治者以朴素的生活昭示天下,百姓则不会将心思过多地放在物质攀比上,民风就会趋于质朴。

从现代社会来看,老子的这种思想依然有着极高的借鉴价值。在企业管理中,管理者不必事事亲为、过度干预员工的工作方法。给予员工恰当的自主空间,让他们按照专业的知识和工作经验自行解决问题,员工自身的能力就能更好地成长,企业也能充满活力。在社会治理方面,政府要避免出台过多琐碎和难以执行的法律法规,精简适度的法律政策能够保障公民诚实社会生活,同时也能减轻执法成本和不必要的社会摩擦。

然而,我们也要注意这一思想应用的辩证性。在强调“无为”的同时,并不是完全放任不管。例如,面对市场经济中的垄断行为、环境污染等问题,就需要政府积极“有为”地去调控、监管。在道德教育方面,“无为”也是相对的。虽然不能用强力去改变人的价值观,但适当的宣传引导在提升整个社会的道德素养方面还是非常必要的。

老子的《道德经》第五十七章如同一面镜子,无论是治国理政者,还是各种组织的领导者,以及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都能从中照见利弊得失的影子。通过深入理解其中的无为而治的理念,我们能够在现代社会中更好地平衡政府与市场、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人的追求与社会规范之间的关系,以实现社会朝着更加和谐、繁荣、健康的方向发展。